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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来宾市兴宾区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切实抓好我局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保障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来宾市兴宾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广泛深入宣传贯彻《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于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7月1日在全区交通系统内各单位和有关企业同时开展。其中,6月4日至6月10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周;6月10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1至17日为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8日至24日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交通运输局成立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交通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4日至10日

活动内容:6月4日开始,各单位和运输企业在本单位和客运站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的横幅、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等,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生命监管》,加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的学习解读和宣传贯彻,通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及地点:2011年6月10日,来宾迎宾广场。

活动内容:设置交通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展板,悬挂安全横幅及标语,向群众发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常识的宣传资料,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开展现场咨询及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开展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安全文化周)

舞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内容:

1、举办一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为提高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组织我县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2.举办一期驾驶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

组织运输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一期司机安全生产培训班。通过司机安全生产培训班,切实提高广大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6月1日-6月30日)

1、水上交通方面(责任人:覃明)

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重点做好横水渡、客圩渡水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道路运输方面(责任人:覃显忠)

进一步落实客运企业、维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生产责任制;组织运管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认真查找、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使检查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每天深入运输企业、维修企业和全区道路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对车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三品”检查和安全例检制度进行落实和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和违法、违章车辆及驾驶员予以曝光,形成高压态势,震慑违法经营者,使其不敢违。面向社会公告运政投诉电话0772-6650537,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相关信息,协助查处违规车辆的不安全经营行为;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道路养护方面(责任人:陆博扬)

组织专人对所辖路段、桥梁、道班房进行一次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认真做好记录;做好施工地段的安全工作,施工地段必须标志齐全,管理有序,施工材料堆放符合要求,不影响行车安全;对重点路段、危桥,安排专人进行监控巡查,出现险情及时处理,立即上报,做好记录,设立、完善危桥、险路、路基缺口的警示标志。做好洪期防洪抢险工作;坚持节假日的安全值日,查路制度。加强了公路巡查力量,每天对公路进行巡查,发现路政案件及时进行处理,清理公路上的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组织人员恢复受损的公路设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加强超限运输管理,维护公路路产路权;采取措施防止大型车辆在通行过程中造成公路堵塞。对严重超限的车辆不卸货不放行,消除因超载而形成交通安全隐患;对在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保障工作进行检查和监控,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民工住地的选点及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办公室方面(责任人:王颁法)对局机关办公室、家属住房用电线路进行检修,更换老化线路,做到安全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六、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下属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充分高度重视,根据实际交通安全工作中的特点、重点,以及薄弱环节中存在的问题,精心组织,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领导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和经费保障,分头抓好落实。

经过集中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造势后,有针对性的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对重点环节、重点运输工具大力开展执法检查、隐患排查,并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教育培训和宣传报道等活动。以安全宣传教育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2】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17〕12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7〕6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为扎实开展我区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区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动员全区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月“以月促年”作用,强化红线意识,突出预防为主,深入宣传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着力强化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责任和安全意识,夯实安全基础,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为全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规范有序,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6月30日,在全区各乡(镇)、社区及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

四、组织机构

成立花溪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区组委会) 

五、主要活动内容

(一)舆论宣传、营造氛围。

1.“安全生产月”启动及首日活动。

(1)组织收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由区安委办牵头,另行通知)

(2)区政府分管区长在电视台发表讲话进行广泛动员。(由区安委办负责)

2.媒体宣传。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区信息中心要及时采访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曝光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查处事故及隐患等内容。在花溪电视台每天滚动插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标语、警句,并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区新闻信息中心,区安监局)

3.在城区主要宾馆、饭店、商场、车站、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上悬挂有关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标语横幅(5月30日前悬挂完毕),并在户外LED宣传屏上播报安全生产月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区消防大队、区文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旅游局)

4.在城区建筑工地及建筑物上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喷绘、标语横幅(5月30日前悬挂完毕)。(责任单位:各社区、区住建局)

5.在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所在地,悬挂开展“安全生产月”有关宣传喷绘、标语等。利用居委会和村委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

6.在辖区主干道设立大型安全广告牌、在企事业单位对重点设施、设备和生产经营场所布置、更新、补充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专刊等,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浓厚氛围(5月31目前布置完毕)。(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二)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

1.组织参加省、市组委会办公室宣讲组到我区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活动。(由区安委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会场安排、通知参加人员及会务等工作)

2.区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宣讲组到各乡(镇)、社区、企业开展专题宣讲,做到所有乡(镇)、社区、企业全覆盖。(由区政府牵头,各单位配合)

3.组织学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编印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

(三)宣传咨询日活动(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

活动内容:6月16日(星期一),在花溪公园1号门设主会场,各乡(镇)设分会场,花溪区举办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宣传咨询日活动主要内容:以“坚守红线,从严执法”为主题,由区有关领导参加活动并在现场发表讲话,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为主要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事故预防、应急救援、职业卫生、安全技术、防护用品使用等方面的宣传。采取向群众发放具有行业安全生产特色的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咨询、图片展示、现场解答、现场采访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重要意义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安全生活知识。

(四)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及各部门、行业、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发生在身边或其他地区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预防事故。采取展出事故图片、观看《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7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等警示教育片,组织2012年—2017年度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教育等形式进行警示教育。开展事故原因分析、讨论,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责任意识的增强和预防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区受教育”。(牵头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

2.由区安监局、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区消防大队等部门及溪北社区分别制作事故警示教育专题展板,在宣传咨询日主会场和其他人员聚集场所展出。

3.积极参加省、市组委会办公室举办的煤矿事故典型案例视频讲座。组织观看我省金佳、新生等6起煤矿事故案例宣教片(由区工信局牵头,区安监局和燕楼乡配合)。

(五)事故应急预案演习活动。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以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及汛期、校园安全为重点,开展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切实增强应急救援意识,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扑灭演习(由区消防大队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2.油气管道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由区住建局和公安分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3、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由区住建局牵头,有关部门、企业配合)

4、危化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由安监局牵头,有关部门、企业配合)

5、客运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由交通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6、校园安全消防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由教育局和消防大队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7、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由安监局和工信局牵头,有关部门、燕楼乡配合)

8.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有关行业、企业可根据本辖区、本行业、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相关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及有关行业部门、企业负责)

(六)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参与安全生产诚信活动。组织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冶金等工贸企业在市安监局网站下载《2017年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分别存企业、行业管理部门、乡(镇)、社区和区安监局,并督促企业履行承诺,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本质安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及有关行业部门)

(七)安全文化建设活动。

1.做好全省安全文化示范建设观摩交流会的组织、现场观摩及接待工作。(由区安委办牵头,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配合)

2.推进安全文化示范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及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已获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命名单位,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督促2017年创建安全文化示范项目的单位,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做到申报数达到年总数的30%以上。对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单位进行分类指导、培训,推进安全文化示范建设。(区安委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及各行业管理部门配合)

3.组织参加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区安监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4.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区教育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5.组织参观6月10日—12日省举办的2017年第十三届中国贵州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展览会暨第四届中国贵州能源产业博览会。(区工信局牵头,区安监局、燕楼乡配合)

6.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征文、摄影、书画等活动。(区总工会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有关行业部门、企业配合)

7.宣传培训。紧密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进”工作、“走向城市之路”法制宣传活动和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等的专题宣传培训。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行业部门、乡(镇)、社区负责人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同时,按照市安监局印发的《2017年贵阳市安全生产培训专项监察实施方案》(筑安监发〔2017〕16号)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组织辖区内高危行业、工商贸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推进安全培训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有关行业部门)

 六、“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主要内容

围绕深入贯彻“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工作制度和暗查暗访工作的要求,在全区各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基层行”系列活动,在道路交通、煤矿、油气管道、汛期安全、危化、建筑施工等6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行活动,重在查隐患、打非法、治违规、促整改、见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区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抓住重点开展区域性、行业性专题行活动,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在花溪电视台开辟“安全生产基层行专栏”。区信息中心组织记者深入各乡(镇)、社区及企业安全生产基层一线,挖掘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事迹,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探索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方法,并予以及时报道。

(一)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题行。

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分别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和媒体记者,以“两客一危”“(三类以上班线客运、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运输企业和重型货车、校车、摩托车、机动车驾驶人为重点,以事故多发地区、多发路段、公路隧道、县乡公路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为关键环节,对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开展暗查暗访和严格执法,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在市主流媒体曝光,形成强大的“打非治违”宣传声势。(由区交通局牵头,区信息中心、区交管局、环高三大队、环高四大队、经开区交管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配合)

(二)煤矿安全攻坚专题行。

围绕“推双七、强三基”等工作重点,对煤矿开展明察暗访,特别是对大系统、大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确保矿井开拓部署、采掘布置、通风系统、瓦斯防治、监测监控系统等安全可靠、运行正常。邀请媒体,对“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和贯彻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进行宣传报道,将镜头对准矿工、班组长和矿长,对典型人物进行宣传,曝光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树立敬畏生命、关爱矿工的意识,促进煤矿安全发展。(由区工信局牵头,区信息中心、区安监局、燕楼乡配合)

(三)油气管道隐患排查专题行。

对全区油气管线隐患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去年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暗查暗访,特别是要查规划设计和选址及总平面布置是否规范合理、管道是否完好无损、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是否到位,查日常维护运行制度是否严格,查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是否存在问题,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查安全基础管理是否扎实。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及时在媒体曝光。(区发改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局等部门配合)

(四)汛期安全专题行。

开展汛前、汛期、汛后安全督查检查,重点对在建水利工程、大型水库、地灾隐患点等进行检查,严查施工规范、值班值守和应急措施等,对执行防汛度汛制度不力和地灾防治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区水利局和国土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配合)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题行。

对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和暗查暗访,严厉查处、重点曝光以下行为和典型案例:未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的;无证、到期未换证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向无购买凭证或准购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剧毒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继续使用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无证上岗的;其他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配合)

(六)建筑施工安全专题行。

对我区重点工程、重要工地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着重对深基坑、高边坡、隧道、涵洞等施工现场预防高坠、物体打击、触电、坍塌的措施和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状况及施工弃土导致泥石流、滑坡等事故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和治理;对建筑工地运输、挖掘、推土、装载、水泥泵等车辆、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对建筑施工项目经理、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无证、无施工许可和违法分包、转包、挂牌等行为进行检查;对生活设施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整改情况及时曝光。(由区住建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其他活动。

各乡(镇)、社区及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实际,选择1—2个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行业,针对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行活动,督促加强行业安全管理,深入“打非治违”,推进安全发展。

七、因地制宜,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水平

各乡(镇)、社区和行业部门、企业,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特点,因地制宜,并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安全宣传教育新内容,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扩大宣传教育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卫生、安全文化建设等活动,通过宣讲报告会、参观展览、研讨交流、影视放映等形式,强化广大群众“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增强宣传教育实效,夯实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各行业管理部门及企业)。

八、各乡(镇)、社区及区有关部门(行业)主要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社区: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好区组委会安排部署的活动,并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社会气围。完成区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区新闻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新闻媒体落实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完成区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区应急办: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在全区应急科普宣教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及终端设备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完成区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区安监局:承担区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筹划、安排、督促和综合协调工作。完成区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区公安局: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特别是6月16日宣传咨询目活动现场的消防、治安保卫、交通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油气管道、民爆物品等行业主题宣传和相关应急救援活动。完成区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区文广局:负责组织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主题宣传和应急演练,配合组织安全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活动。完成区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区总工会:配合区有关部门在煤矿开展“双七条”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及“双七条”知识竞赛,组织观看有关宣传教育电影、光碟等。负责牵头组织“安康杯”竞赛活动。完成区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团区委:负责组织安全生产青年志愿者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区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区妇联:负责组织基层妇女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区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区生态局:配合参与有关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完成区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区城管局: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点的审批和清理占道及活动结束后的环境卫生等工作。完成区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二)区住建局:负责对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的临时构筑物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管。负责组织建筑施工行业事故应急演练,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物上悬挂标语、喷绘宣传画,营造宣传氛围。完成区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三)区工信局:负责组织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负责组织煤矿“双七条”宣贯和知识竞赛。组织有关企业参观第十三届中国•贵州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暨第四届中国贵州能源产业博览会。完成区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四)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化示范校园和“小手牵大手”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完成区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五)区交通局:负责组织运输企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和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顿行动,开展客运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组织运营车辆及长途客运车辆上张贴(挂)安全生产标语口号等工作。完成区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六)各区属有关部门(行业)、企业: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并按照区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完成行业事故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隆重、务实、有序、成功。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乡(镇)、社区和有关工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按区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职责,落实人员、资金和工作任务,负责完成区组委会安排的相关活动的牵头、组织、协调、配合等工作,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制定专项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有关媒体宣传、巡回宣讲、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生产基层行、事故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安全诚信企业承诺、安全文化示范创建、行业安全主题活动的专项方案,由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并将活动方案及开展情况分别于6月5日和6月25前报区组委会办公室(区安监局办公室,传真:,电子信箱:)。

(三)强化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及时上报总结。

在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同时,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实时进行活动信息的跟踪采集,掌握活动相关动态,发掘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活动中的亮点、特色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加以推广。6月安全月活动期间,各乡(镇)、社区及区属有关工作部门要向区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不得少于10条,向省安全生产信息网报送并被采用或被市级及以上媒体采用的活动信息不得少于4条。各乡(镇)、社区及区属有关工作部门要分别在2017年6月5日前、6月30日前将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的正式文本和电子版及有关资料、光碟、照片等报区组委会办公室。(传真、电子信箱同上)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区安委办和区督办督查局将适时组织对各乡(镇)、社区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同时,将按照《贵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筑安办〔2013〕51号),对2017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区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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