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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师大中北学院教务处(一)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入口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入口为:http://222.192.5.246/

南师大中北学院教务处(二)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务系统入口:http://zb.njnu.edu.cn/

南师大中北学院教务处(三)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届)

题 目:

专 业:

姓 名: 学 号:

指导教师: 职 称:

填写日期: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教务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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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填写要求

1.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期内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院、系审查后生效;【南师大中北学院教务处】

2.开题报告内容必须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或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可从教务处网址上下载)打印,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完成后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3.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当按照国标GB/T 7408—9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11年4月26日”或“2011-04-26”。

4.院系审查意见栏签章:自办专业盖中北学院教学院长签名章、中北学院公章,非自办专业盖联办二级学院教学院长签名章、联办二级学院公章。

南师大中北学院教务处(四)

南师大中北学院1155班2013-2014(二)课程表

南师大中北学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

(2月17日—— 月 日)

行政班级:115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注:1.上午上课时间为8:00,下午上课时间为1:30,每节课时长40分钟

南师大中北学院教务处(五)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二○一二年二月修订)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南京师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意见(修订)》,结合中北学院的具体情况加以细化,以期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测评由三部分内容组成,即思想品德(15%)、专业学习(75%)和综合素质(10%),这三个方面的总分共计100分。计分方法为:综合测评得分=思想品德成绩×15%+专业成绩平均分×75%+综合素质加分(10分封顶),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第三条 综合测评的成绩,将作为选拔优秀人才、“三好学生”评比、奖学金评定、学期(年)综合评定和毕业主生推荐等的要依据。

第四条 实施综合测评必须坚持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思想品德评测

第五条 思想品德评测分由基本分和加减分组成,基本分为80分。(满分为100分) 第六条 加减分因素 加分:

1. 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做好人好事,奋不顾身抢救国家财产者,

受学校通报表扬或者授予荣誉称号者,一次加20分。受院通报表扬者,一次加5分。

2. 参与无偿献血者加5分。

3. 学生干部考核为优秀的同学,加5分

4. 积极参加班级各项活动,为建立良好的班风、学风做出贡献的同学,可酌情加

1-8分。

减分:

1. 受校通报批评一次扣10分,受院通报批评者一次扣5分。

2. 公寓管理以校学工处、院学工处通报情况为准,违纪一次扣5分,违规一次扣2

分,可累计扣分。

3. 受院、校警告及严重警告处分扣15分,记过及以上处分扣20分。 4. 言行在班级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的同学,可酌情减1-8分。

说明:本项加减分,以书面材料为准,无书面材料者,由院评审小组审定。同一事件不重复加减分,加减分均取最高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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