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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作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确保辖区内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的畅通,提高秸秆直接还田和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建设美丽乡村,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西秀区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美丽乡村、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全面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坚持行政措施、经济措施和法律措施并举,大力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同步。

二、工作目标与重点

(一)工作目标

各乡(镇)、郊区办事处在农作物收割期间,要确保辖区范围内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利用秸秆等生物质资源,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不能烧,组织保证到位不许烧,转化利用到位不愿烧。

(二)工作重点

实行全区范围内秸秆全面禁烧,(重点区域为沪昆高速、贵安大道、安普高速、二环路、屯堡大道、安木路、209省道等重要公路干线两侧可视范围,以及七眼桥云峰、旧州屯堡--浪塘等景区周边区域。)有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以上,有效杜绝焚烧秸秆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疏堵结合。各乡(镇)、郊区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疏堵结合,通过行政手段、政策引导、技术指导、资金扶持等多种方式,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配合、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格局。

1.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围绕大牲畜养殖,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技术,不断扩大秸秆青贮总量。大力推进秸秆就地粉碎还田技术,鼓励实施秸秆氨化和沼气工程,积极探索利用秸秆作为育苗基料、花木基料、草坪基料等途径。加快发展以秸秆为主要基料的食用菌生产。让粉碎还田之外的秸秆实现燃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

2.充分发挥合作社作用。重点整治区域要充分发挥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作用,未建立农机合作组织的相关乡(镇)要抓紧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采取乡(镇)负责、农机合作社承担、市场运作、政府补贴的方式,使农机合作社成为秸秆粉碎还田的实施主体,不断提高秸秆还田的组织化程度。

3.大力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在重点禁烧区域减少玉米、高粱等高秆作物种植面积,扩大经济作物和花卉苗木、经果林等种植面积,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区、乡、村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各乡(镇)、郊区办事处要负责印制《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告知书》,发放到每个农户家中,把秸秆综合利用的措施和好处以及焚烧的危害及处罚规定告知到每一个农户;三是各乡(镇)、郊区办事处负责印制《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承诺书》,每户1份,由包村干部及村干部负责送到每户农户家中签字承诺,以村为单位收回存根统一保管;四是由区教育局负责牵头印制发放《2017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转给家长,启动小手牵大手活动,强力营造全区广大农村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力度。各乡(镇)、郊区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要充分利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召开群众会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大张旗鼓地宣传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及秸秆禁烧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农业、畜牧、扶贫、农机、环保、科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采取以会代训、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农民群众科学利用秸秆资源。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模范引领作用,建立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做好群众工作,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综合利用转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区级成立由区督查督办局、区创建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督察组,深入各乡(镇)、郊区办事处进行巡查暗访,督促指导禁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形成奋力攻坚的强大攻势,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行为,及时消除焚烧隐患。各乡(镇)、郊区办事处要落实班子成员包片,驻村干部包村的分片包村责任制,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督查,农业、环保、林业、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在禁烧期间要成立专项执法督查小组,明确巡查责任。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0851-33222707和举报邮箱:assxxqnyj@163.com,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对举报案件按“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及时查处。

(五)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加强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并做好技术指导,搞好配套服务。财政部门负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有关经费的筹措和保障。教育部门要在学校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公安部门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对可能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焚烧事件,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环保部门负责行政处罚,切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坚决查处、通报秸秆焚烧引起大气污染的行为,确保高速公路、城市干道、国道、省道、机场、铁路等重点交通干线、城市及城镇周边和旅游景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林业部门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林业资源损毁的行为进行处理。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禁烧期间气象预报及焚烧点的卫星遥感资料,实现动态监管。宣传部门负责抓好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农业部门负责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秸秆还田技术、秸秆基质栽培技术、秸秆沼气技术的指导和推广。畜牧部门负责抓好秸秆饲料技术的推广。农机部门负责主推机播、机收和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技术,并做好有关农机设备购置补贴测算和机型的选定工作。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郊区办事处要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委、财政、公安、教育、农业、农机、林业、畜牧等部门为成员的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宣传、考评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切实加强秸秆粉碎还田农机具的配置和使用,各重点乡(镇)、两郊办事处要以面积来测算秸秆粉碎还田农机具的需求量,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购置必要的机具。农机管理部门要做好购置农机具的政策补贴工作。

(三)完善应急机制。各乡(镇)、办事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禁烧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一旦发现火情,要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处置火势。要建立以各乡(镇)、办事处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组建防火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两郊办事处每周向区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期工作信息,联系电话:085133222707,邮箱:assxxqnyj@163.com(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报送),报送信息要真实准确、突出重点、精炼简洁。

(五)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办事处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和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完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焚烧秸秆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秸秆焚烧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包保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2: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对防治大气污染、维护群众身心健康、打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为扎实做好我市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9+2”工作布局,围绕构建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严管重罚、常抓不懈”的工作思路,采取行政、技术和经济措施,多措并举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努力实现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工作目标

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无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发生;每个县(市)力争在原有基础上,再建设1个以上利用量在5000吨—1万吨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

三、时间节点

在全市实行全区域、全天候常年禁烧,并着力做好夏季、秋季重点时段的禁烧工作。

(一)常态监管阶段(1月1日至5月19日,7月21日至9月4日)

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夏秋季重点时段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或重点时段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建立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体系,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方案措施。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禁烧阶段(5月20日至7月20日,9月5日至11月5日)

各级地方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会议要求,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网络化责任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确保禁烧全天候、监管全覆盖、查处无死角。

(三)总结考评阶段(11月6日至12月31日)

总结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兑现奖惩措施。组织对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进行年度考评,研究提出下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

四、工作重点

(一)提高农机作业水平

1. 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对购置玉米收割机、免耕播种机、还田机、打捆机、压块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在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继续实行10%累加补贴;对购置成套综合利用设备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市、县、乡三级根据其农作物秸秆利用量给予一定的奖补支持。

2. 扩大农机保有量。提高适合丘陵山区作业的农机保有量,优化库存;鼓励和支持农机合作社采取带机入社、入股分红等方式发展壮大;2017年全市计划新增农机总动力5万千瓦。

3. 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县、示范区的引导作用,支持农机合作社开展代耕代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服务,最大程度地提高秸秆还田率、回收利用率,确保全市小麦机收率达到95%以上、玉米机收率达到65%以上;对适宜我市丘陵山区作业的中小型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研发生产予以支持。

4. 控制机收留茬高度。积极倡导收割机后加装粉碎装置,采取收割机、还田机、旋耕机三种机械编组配套联合作业的模式操作。严格控制小麦机收留茬高度,一般控制在15公分以下。各级农机部门和乡(镇)、村组要严格落实责任,采取巡回督促检查等办法,确保机收留茬高度符合要求。

(二)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

1. 改良土壤。通过机械直接还田、覆盖还田、堆沤还田等方式,扩大还田面积,有效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良土壤、培肥地力。

2. 转化养殖饲料。围绕奶牛、肉牛、肉羊等饲草类畜牧养殖,大力推广应用秸秆青贮、氨化等技术,扩大青贮、氨化秸秆数量。

3. 作为菌类基料。扶持食用菌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更多地消化利用秸秆。

4. 提供电肥原料。围绕秸秆发电和生物肥料项目,大力推广秸秆固化成型机,提高秸秆加工率,为秸秆发电和制肥提供充足的原料供应。

5. 发展清洁能源。通过发展户用沼气、建设秸秆气化站等途径,发展新型清洁能源,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6. 扶持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对夏季利用量在1000吨以上、秋季利用量在3000吨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和大户,市财政按有关标准予以补贴。各县(市、区)、乡(镇)也要选择扶持培育一批秸秆综合利用效果好的企业,逐步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7. 建立收储体系。各县(市、区)根据当地种植结构、秸秆利用现状,本着就近就地利用的原则,原则上按照乡镇10亩、村3亩的标准,合理规划收储半径,统筹建立“划片收储、集中转运、规模利用”的秸秆收储利用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价格稳定、农民和企业双赢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

(三)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

按照市委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有关部署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以发展特色高效农业为主导方向,结合我市山坡丘陵比重大的特点,顺应市场需求,持续压缩旱地玉米面积,扩大谷子、红薯、花生等耐旱抗灾高效作物种植面积,力争达到180万亩以上,减少秸秆产量,减轻禁烧压力。

(四)继续落实“三书”责任制度

1. 告知书。各县(市、区)禁烧办公室统一印制《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告知书》,由各乡(镇)负责,分别于5月20日、9月5日前,分两次发送到每个农户家中(每户一份),并告知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和措施,讲清焚烧秸秆的危害和处罚规定。

2. 承诺书。各县(市、区)禁烧办公室统一印制《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承诺书》,由各乡(镇)负责,分别于5月20日、9月5日前,分两次发送到每个农户家中(每户一份),由农户就夏、秋季秸秆利用和禁烧作出承诺,以村为单位收回存根统一存管并监督落实。

3. 目标管理责任书。市、县(市、区)、乡(镇)、村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目标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按照“强化属地管理、强化县乡责任、强化巡查督查”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确定本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监管部门,建立执法队伍,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监管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到位”,及时依法处理焚烧现象,建立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坚决打赢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攻坚战。市发改、财政、农业、林业、农机、畜牧、科技、环保、教育、公安、交通、烟草、气象、宣传等部门要按照分工,包县督察,履行职责,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环境。

(二)实行网格化管理

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全面覆盖、网格清晰、分级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网格化属地管理体制,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市、区)、乡(镇)、村、组四级管理体系,实现市直单位包县(市、区)、县(市、区)直单位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党团员联户的“五联包”立体责任网络新格局,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责任落实到村组、地块、个人。对网格管理责任区内违规焚烧秸秆的,依法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同时对所在网格的直接责任人和分包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

(三)实现“蓝天卫士”全覆盖

今年夏收前,在全市建立“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并与省禁烧办联网。其中建设市级监控平台1个,县级监控平台12个,监控点1600个左右,力争实现电子监控全覆盖。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火情随时下达处置指令,及时消灭起火点。

(四)强化舆论宣传

洛阳日报、洛阳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积极报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曝光。各县(市、区)要加强与市级媒体沟通,及时提供素材,同时组织好本地媒体宣传工作。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措施,进一步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宣传内容要使用文明用语,严禁内容偏激。建立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各县(市、区)在禁烧关键期要坚持每天向辖区农民发送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短信;科学设置宣传指导点,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宣传发动和防火监控督查工作;强化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督促教育部门在禁烧关键期对学生进行禁烧等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对特殊人群要加强监护,防止因其行为失控而造成火灾损失。

(五)强化督查考核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洛政办〔2016〕32号),按照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抓好全面督查,重点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的督查。由市直农口单位组成9个督查组,每组由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带队,分别从5月20日、9月5日起,深入各县(市、区),对当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9个督导组派出单位的党委(组)对分包县(市、区)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督查工作负总责,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督查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所包县(市、区)、乡(镇)发生秸秆焚烧问题的,分包督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各县(市、区)、乡(镇)、市直单位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按照《洛阳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县(市)和城市区分别考核排序,考核结果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督查、巡查组,对本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暗访和责任查究。

(六)严格奖惩措施

1. 2017年度市财政列支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夏、秋两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先进县(市、区)、乡(镇)、企业、合作社和大户。各县(市、区)、乡(镇)也要安排专项资金,按照市、县(市、区)、乡(镇)2:2:1的资金比例,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奖补。

2. 严查“第一把火”。凡夏、秋两季发生秸秆禁烧第一把火的县(市、区),责令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写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在市级媒体曝光。

3. 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凡被卫星监测通报的秸秆焚烧问题,涉及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写出书面检查,在省财政每起扣拨财力50万元的同时,市财政每起再扣减50万元。同时,对虽未被上级通报但查实焚烧面积较大的,市财政给予每起不低于5万元处罚,扣缴资金全部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的奖补。

4. 变事后处罚为事前、事中追究。禁烧关键期之前,重点对“三书”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对“三书”落实不到位、填写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围绕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目标加强督查,未分解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和措施的,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5. 强化社会监督。市、县(市、区)、乡(镇)要在夏、秋禁烧关键期内设立秸秆禁烧举报电话,对外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市禁烧值班电话:0379-65500840)。凡群众举报的焚烧问题,由市禁烧办第一时间通知市督查组、巡查组查处,必要时由市禁烧办直接查处。

6. 对焚烧秸秆的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罚。因焚烧秸秆对树木造成损害的,由林业部门查处;对于故意纵火行为,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物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夏、秋两季禁烧工作关键期,各县(市、区)要选取焚烧秸秆的典型处罚案例在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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