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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高温补贴有多少呢?你是不是也很想知道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为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人社局提醒广大用人单位,防暑降温费从本月起发放,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不得以清凉饮料充抵防暑降温费。

多少度才算高温天气?

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第三条规定: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

青岛市高温补贴2017

青岛市企业在岗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是多少?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执行的高温补贴标准为2015年8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人社〔2015〕45号)文件。即: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我市目前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所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用人单位在遇到高温天气应怎样安排工作时间?

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第三条规定: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第七条 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二)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三)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用人单位采取空调降温等措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暑算不算工伤?

中暑算工伤,可能很多上班族并不了解。根据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四部门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物理因素引起的中暑,诊断为职业病的,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可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30日内到属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清凉饮料能否充抵防暑降温费?

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温费。

企业未支付防暑降温费将面临哪些处罚?

“防暑降温费只是一项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采访中一些劳动者及企业存在这样的看法。对此,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防暑降温费属于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要求现金发放,该发不发属违法行为。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北方再遭“热浪”炙烤 下月起多地可领高温津贴

连日来,中国北方多地持续着高温天气,根据最新的天气预报,今天,京津冀以及山东、河南部分地区还会出现35℃以上的高温,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将飙至37~39℃。

进入5月以来,中国北方连续遭遇两轮大范围高温天气,多个地方气温甚至打破了历史最高值。作为“夏日福利”,按照规定,多省份也将从下月开始进入高温津贴的发放季。

预警:北方多地高温或飙升至37~39℃

从27日开始,北方多地再度遭遇大范围高温天气,根据此前的预报,28日,这轮“热浪”的影响范围将达到最大。

按照预报,端午假期间,华北、黄淮一带将有大范围高温现身,其中河北、山东、河南等地的部分地区日最高气温或可达36℃以上。

根据中央气象台的通报,27日白天,山西东北部、河北南部、河南、山东、安徽北部等地出现35℃以上的高温天气,局地37~38℃。

针对此轮高温天气,中央气象台也在27日连续两次发布高温黄色预警。根据最新的预报,28日白天,北京中南部、天津西部、河北中南部、山西大部、河南、山东、湖北西北部、安徽北部、江苏北部及新疆南疆盆地等地有35℃以上的高温天气。其中,北京城区、河北南部、河南大部、山东北部和西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最高气温有37~39℃。

而未来两天,28~29日,内蒙古中部、华北、黄淮、江汉北部等地最高气温一般都在35℃以上,其中,28日白天北京城区、河北南部、河南大部、山东北部和西部的部分地区最高气温可达37~39℃。受其影响,华北中南部和黄淮北部的部分地区将有2~3天轻度至重度干热风天气。

30日开始,受冷空气影响,此轮大范围高温天气的范围和强度将明显减小,高温天气趋于结束。

疑问:这个5月为何这么热?

此次“热浪”来袭,已是今年入夏以来中国北方经历的第二轮大范围高温过程。

约十天前,5月17日至19日,北方多地就遭遇过一轮高温“烤”验,气温超过35℃以上范围为49.5万平方公里。那一轮高温天气中,北方15个气象监测站日最高气温突破历史极值。

可以说入夏以来,北方多个地区都经历了一个炎热的5月。以山东为例,按照中国天气网的报道,5月以来,山东平均气温为21.2℃,较常年同期偏高2.0℃,为1951年以来历史同期第3位高值。

与常年同期相比,山东鲁西北地区和鲁中地区的部分地区偏高3.0℃以上;泰安、长岛等8站为195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高值;青岛、潍坊等26站为次高值;淄博、东营等23站为第3位高值。

北京,从气象上来看,常年(1981—2010年平均)北京的入夏时间为5月19日,今年,北京的入夏时间为5月7日,较常年提前了12天。除了北京,北方城市中,天津和石家庄都于今年5月10日入夏,与平均入夏时间相比,时间分别偏早了4天和11天。

为何刚刚5月,北方就连续经历了两轮高温“炙烤”?在气象专家看来,与历史同期相比,5月出现大范围高温天气并不算异常。

中央气象台首席预报员何立富此前对媒体介绍,华北地区在5月份出现高温天气还是比较常见的,几乎3-5年就会出现一次。从历史资料来看,北京在2010年5月中旬出现了38.1℃的高温,内蒙古东南部地区5月中旬的最高气温曾达39℃,局地达40℃。

提醒:下月起多地可领高温津贴

伴随高温天气到来,5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这份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通知还要求,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要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记者梳理发现,从6月开始,多地也将进入高温津贴发放季。从全国范围看,因气候条件差异,各地规定的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有所区别,海南省的发放时间为4到10月长达7个月。大部分省份将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间定在从6月开始,例如,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10余省份,而停止发放的时间则大都定在8月或9月。

对于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各地规定也差异较大。

例如,根据上海市人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本市夏季高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6〕23号)》的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河北的高温津贴发放则是以小时计算,今年,河北还调高了高温津贴标准。

根据河北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的通告》,从今年开始夏季高温津贴试行标准做如下调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下同)增加0.5元,即由1.5元调整为2元;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增加0.5元,即由1元调整为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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