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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本小说集。他为了唤醒愚昧无知的中国人,便弃医从文,写了许多著名小说,并收集在《呐喊》里。接下来小编给你整理了鲁迅呐喊读书心得,欢迎大家的阅读。

《呐喊》收入了鲁迅先生1918-1922年所作的15部小说。后来作者抽出去一部历史小说《不周山》(后更名为《铸剑》),遂成现在的14部。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以下介绍《呐喊》的内容。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在《呐喊》序中,鲁迅谈到他弃医从文的经过和目的。他于1898年到南京江南水师学堂肄业,第二年改入江南陆师学堂附设的矿务铁路学堂,1902年毕业后即由清政府派赴日本留学,1904年进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1906年中止学医,回东京准备从事文艺运动。是一次课堂上看画片的经历使他弃医从文的。他回忆道:‘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

当陈独秀等创办《新青年》,鼓吹新文化运动,鲁迅最初态度并不积极,是可以理解的。毫无疑问,这“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绝望是属于鲁迅自己的。鲁迅称之为“确信”。“确信”这个词儿可不是随便用的。意思是说,鲁迅对“铁屋子万难破毁”这一认识是从不怀疑,一以贯之的。1925年,他在《娜拉走后怎样》里还谈到:“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无路可走。做梦的人是幸福的;倘没有看出可走的路,最要紧的是不要去惊醒他。”

但鲁迅又确实提起笔来,投入了新文化思想启蒙运动,并且“一发而不可收”,成为主将之一,这是怎么一回事?——促成鲁迅做出与前述“绝望”思想不同的历史性转折的思想动因是什么?

“虽然自有我的确信,然而说到希望,却是不能抹杀的,因为希望是在于将来,决不能以我之必无的证明,来折服了他人所谓可有。”是什么意思?

这里存在一个双重的否定(与怀疑):首先,是由经验而产生的“确信”既对“启蒙者”的绝望,对“希望”(以及“启蒙本身”)的否定(与怀疑),然而,又由于对自我经验的有限性的怀疑(如鲁迅在《自选集自序》里所说“我所见的人们、事件是有限得很的”),进而对自己的“绝望”(对“希望”的怀疑与否定)产生怀疑(与否定),进而产生(对“启蒙”)的“希望”。这就是鲁迅一再引述的裴多菲的诗句“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鲁迅在与许广平的信中也说过“我的作品,太黑暗了,因为我常觉得‘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但我终于不能证实‘惟黑暗与虚无乃是实有’。所以我想,在青年,该是有不平而不悲观,常抗战而不自卫。”

《野草过客》:有一天,遇见一位老人、一个女骇。他们之间发生了一场争论。过客问:“前方是什么?”小女骇回答说:“前面是花园”。老人回答说:“前面不过是坟”。过客则表示,尽管明知道前面是坟,奋斗没有好结果,但仍然要往前走,他觉得前面有一种“声音”一直在呼唤着自己。鲁迅就是这样一个有着历史使命感,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反抗绝望的战士。

作者最终呐喊了,作者又究竟在为谁在呐喊?

为别人:麻木的众人、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正在作着好梦的青年

“还记得三四年前,有一个学生来买我的书,从衣袋里掏出钱来,放在我手里,那钱上还带着体温。这便烙印了我的心,至今要写文字时,还常使我怕毒害这类青年,迟疑不敢下笔。”“我还不明白应当怎么走,至今有时还在寻求,在寻求中,我就怕我未熟的果实偏偏毒死了偏爱我的果实的人。”鲁迅无论在用笔战斗还是在剖析自己时,眼前都浮动着革命下一代的形象,耳边都响彻着被压迫人民的呼声。他从不把思想的改造和写作看作是个人的事情,而是把它们与人民解放斗争事业紧紧连在一起。

这样我们或许能帮助我们理解鲁迅为什么要“听将令”,又为什么说“我的小说和艺术的距离之远”。

鲁迅认为“好的文艺作品,向来多时不受别人命令,不顾厉害,自然而然地从心中流露出来的东西”。这就是说,真正的艺术作品必须听命(忠实)于自己的生活(生命)体验与艺术感受,写自然而然地从心中流露出来的东西,如前所分析。鲁迅真实的生命体验正是他心灵深出那些“太黑暗、太冷酷”的感受,但鲁迅一则出于“替别人”着想,一则出于对自己的感受的怀疑。总是在作品里有意“删削些黑暗,装点些光明”。一面要让真正属于自己的黑暗感受在作品中真实流露,一面又要加以限制、保留,甚至“不恤用了曲笔”。前者是“心”的自然非理性的流露,后者是“智”的理性的有意为之。

《孔乙己》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于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于匠心。特色之二在于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伙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小说的语言也极精炼简洁。作者刻画的酒店掌柜,小伙计,短衣裳帮顾客,孩子们,众多人物都是以简练几笔勾画出来,惟妙惟肖。孔乙己结结吧吧地为自己靠不住的清白辩解时,那一句自欺欺人的“窃书不能算偷”,将旧时代知识分子自命清高而又迂腐不堪的形象毕现无余,令人叹服!

《药》是以1907年民主革命英雄秋瑾起义为背景,经过艺术加工和典型创造而写成的。小说描写了革命者流血牺牲而不被理解,他们的鲜血反被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这一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本篇独具匠心的采用了双线结构。一条线索写华老栓为儿子治病;华老栓买人血馒头,华小栓吃人血馒头,华大妈上坟;一条线索写夏瑜的革命活动和牺牲。两个悲剧交织起来,形成了一幅悲壮的图景。作者精细的构思,突出体现在采用特殊的反射和暗示的写作手法。用“华”“夏”这两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姓氏作为流血者和吃血者的代称,其强烈深远的意蕴极为丰富深长。全篇其实只是写一个革命者牺牲事件的反面,通过一群不觉悟的人的印象及其反映,来反射出革命者的惨烈。夏瑜被杀没有明写,而是从围观人的动作描写中暗示出来;其被杀地点也分明点出为古轩亭口,这正是秋瑾被害的绍兴古轩亭口的暗示提供;其视死如归的精神是通过牢卒和听客们愚妄的反应反射出来的;其坟上的花圈则暗示:他们的同志们仍在坚持斗争。小说末尾以坟头比喻阔人祝寿的馒头,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远令人警醒了。小说的全篇笼罩着浓重阴冷的气氛,也是作者为突出人物和主题而成功营造出来的,便吃人血的故事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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