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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稳定、国泰民安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目标。下面是思而学教育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2017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下简称稳评)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关于深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通办发〔2017〕18号)通知要求,深入推进稳评工作开展,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有效化解城市管理工作中的潜在风险,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对实施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到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和先期化解,从源头上防控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城管局成立稳评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各执法队伍负责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法制处,具体负责稳评工作的开展。

二、评估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评估范围是指我局在行使管理、执法等过程中,由我局直接决策、施行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社会影响大,容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点整治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事项执行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城市管理领域的重大决策。

(二)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城市管理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者修改。

(三)关系人民群众普遍利益的城市管理领域重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四)对特定对象、特定行业的重大专项执法活动。

(五)牵头实施的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

(六)市局稳评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三、评估主体

提出重大事项决策的各处室、各执法队伍是负责组织实施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涉及到职能交叉、跨区域而难以界定评估直接责任单位的重大事项,由局稳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评估责任主体。

四、评估内容

凡重大事项决定之前,都应围绕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评估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合法性评估:主要对评估项目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等方面进行评估。

合理性评估:主要是对评估项目是否体现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因素、是否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可行性评估:主要对评估项目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实施时机是否成熟、风险应对措施是否科学具体、是否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可控性评估:主要对评估项目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问题是否在社会可控范围之内进行研判预警,对是否有化解风险矛盾的对策措施、能否切实有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等方面进行评估。

五、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预防为主、统筹兼顾,依法行政、民主公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项目。一般由责任主体根据重大事项所涉及稳定的风险性进行确定,也可由市局领导小组确定。

(二)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掌握评估项目基本情况,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合理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

(三)分析预测风险。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对评估项目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充分预测潜在风险,及时掌握风险控制要点。

(四)形成评估报告。经过前期调查摸底和座谈、论证、综合分析等步骤,充分听取、汇总各方意见后,根据评估标准作出不予实施、暂缓实施、可以实施等评估结论,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五)制定实施方案。在充分论证、决策通过的基础上,根据项目风险控制要点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化解责任落实等风险应对措施,形成实施方案。

(六)落实防范化解措施。根据实施方案,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化解各类风险矛盾,坚持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工作。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责任主体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并适时作出调整。一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城市管理领域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是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各处室、单位和全体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风险评估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增强对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二)规范操作,稳步推进。风险评估工作是政府公共管理的创新手段,涉及面广,要求高。各处室(单位)要对照流程,规范操作,先期要围绕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实施开展,做到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在工作推进中,要严格按照实地走访、利益群体座谈、专家论证、综合分析等步骤,最大限度地保证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对策措施的可操作性。

(三)落实责任,确保成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稳评工作,在风险评估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完善,真正建立起源头预防、主动维稳、防患于未然的长效工作机制。市局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督查责任部门风险评估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南通市城管局失职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应当进行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责任部门未向市局领导小组提出评估建议的;

2.责任部门开展评估工作流于形式,没有有效预测决策事项实施后可能出现突出社会矛盾而最后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3.经过风险评估作出不予实施、调整方案、降低风险等级后再行决策的事项,责任部门擅自实施或方案未经修改即实施,并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4.决策事项在实施过程中,责任部门没有全程跟踪监督,发现、处理问题不及时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

5.经有关部门认定应当追究责任的有关行为。

【2017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维护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通过机制创新,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稳定风险,主动将存在或潜在的不稳定隐患降低到社会可承受的范围,有效防止和克服抓改革发展和抓社会稳定脱钩的倾向,防止和克服因决策、政策、项目、改革而引发的不稳定隐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五站、和谐五站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评估。严格按照程序,制定全面、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承受能力的关系,正确履行职责。

(二)科学评估。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实施评估,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切实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可行性、权威性。

(三)民主评估。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影响面较广的评估事项,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听证、论证,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使决策能够体现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公开评估。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重大决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进行舆论评估和监督。

三、评估范围和重点领域

(一)主要范围

1、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大决策;

2、有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规划和项目建设;

3、涉及到生产安全、市场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重大疫情、交通安全等重大措施的制定、调整;

4、其他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二)重点领域

1、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项目建设和镇村规划建设中的农民土地征收、补偿和人员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等;

2、旧村改造、住房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

3、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移民安置等;

4、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四、评估内容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超越当地财力和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能够为本级财力所承受;相关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所涉资金的投入是否能够到位。

(四)评估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是否有科学的治理和环保配套措施,是否具有相关权威部门的环保鉴定或审批手续;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影响生产、市场、金融、食品、交通等领域安全,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五)评估可控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制定相应的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是否在可控范围之内。

五、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项目。凡属于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估事项,都要纳入评估范围,严禁漏项。各村、单位要在重大项目审批前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镇党委办备案;项目实施期间,每月20 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未备案的事项,一律不予审批。

(二)制定评估方案。评估事项确定后,要合理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牵头和协助部门责任、评估人员责任等,明确评估责任、内容、方法等,适时组织评估;并建立专项工作档案,做好资料的规范化收集和整理以备查。

(三)广泛征求意见。责任主体要采取走访群众、抽样调查、公示、听证、与利益相关方进行座谈、组织专家分析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态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复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质疑,对拟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进行修订完善。

(四)认真分析预测。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按照评估的主要内容,对重大事项确定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科学、客观地做出评估。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有关党政领导召开稳定风险评估会和听证会,进行科学论证。特别要对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估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五)划分风险等级。责任主体在对科学分析预测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做出风险等级评估,并根据风险等级,提出实施建议。风险等级一般分为三个等级,即:红色、橙色、绿色,绿色为风险较小,橙色为风险较大,红色为风险大。对群众欢迎、条件成熟、无稳定风险或稳定风险较小,经采取相关措施可以化解的,提出可以实施的建议;对群众和相关利益方有异议的,有一定稳定风险且一时难以化解的,提出暂缓实施或部分实施的建议,待条件成熟后再予实施;对矛盾隐患集中、稳定风险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提出不予实施的建议。

(六)形成评估报告。评估领导小组要对评估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设施等进行科学分析和研究论证,做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含以下内容:重大决策或重大工程项目的概括,开展评估有关情况、稳定风险因素分析、稳定风险等级评价、重大事项实施建议、化解风险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七)确定实施意见。责任主体根据评估报告提出的意见,确定重大事项是否实施,并按有关决策程序向有权做出决定的组织机构报送重大项目报告、方案;评估报告经审批、审议部门审查后,报送镇分管领导审定,对重大事项做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决定;对存在涉稳重大问题的应报镇党委、镇政府审定。评估报告一经审定,责任主体应在决定的次日将评估报告及审定意见分别报镇综治办备案。

(八)落实应对措施。重大事项出台实施后,责任主体部门要根据分析评估情况,制定和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应对措施。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对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发生。在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重大不稳定情况,责任部门要按照预案及时妥善处置,或对重大事项做出适当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把它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经常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执行制度。各村、单位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制定实施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坚决杜绝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盲目进行重大事项或项目决策。要充分尊重和运用预测评估结果,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兼顾好国家、集体、个人等各方利益,凡是有损大多数群众利益的事情坚决不做,凡是绝大多数群众不予理解支持的政策坚决不出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完善,真正建立起源头预防、主动维稳、防患于未然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村、单位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归口管理的要求,统筹落实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又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兼顾,加强协作,相互配合,正确处理好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关系。要正确处理事项专业性和所涉人员大众性的关系,做好专业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正确处理多数人意见与少数人意见的关系,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

(四)严肃责任追究。镇综治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以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事先经过风险评估,并落实了风险应对措施,但仍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酌情减轻责任追究。构成违纪的,移交纪检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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