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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7年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突破之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深入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法宣工作。今年普法工作的总体遵循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战略部署,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在遵循法治创建的内在规律下,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和注重实效的总方针,以提高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工等重点普法对象的针对性,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为机制保障,以“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作为法治教育的新途径,切实增强民众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总体要求是:紧扣我省“大扶贫、大数据和大生态”的发展主题,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投身法治实践,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我省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期“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为法治宣传指明了方向。要丰富学习实践活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系列讲话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教育广大党员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总规矩,党员必须遵守的根本准则。党纪严于国法,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紧密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等活动,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远离违纪红线。

3.重点突出对宪法宪政思想的学习宣传。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同时也是我政体国体的法律表现。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对提升民主民权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宪法知识和宪政思想,提高全民的宪法宪政和公民权意识。

4.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扶贫攻坚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反恐防暴、打击传销、国防动员、知识产权、能源安全、人口计生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注重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弘扬,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高民众厉行法治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推动落实《贵州省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5.各地各部门推动落实《贵州省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对照实施意见中的普法责任清单,以身作则,切实履行自身普法责任,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普法的同时,结合职能,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参与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构建。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各行业、各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坚持实效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发挥有关部门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能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发挥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促进媒体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推动社会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7.推动协调有关部门分别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生动过程。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为以案释法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素材。

  三、贯彻落实《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

8.认真贯彻落实省法宣办联合印发的《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意见》的要求,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本地、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和同考核。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定期法律考试、任职法律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9.加强对《意见》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各地、各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里出台的政策文件,立足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督促检查,把《意见》提出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抓好学法笔记制度落实,《意见》已明确每年6月份为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考试时间,各级法治宣传教育机构要统筹协调抓好在线学法,在线考试,做好无纸化学法平台的升级工作,切实抓好年度学法考试工作。积极推动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实效。

四、着力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

10.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教育活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面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和校园法治创建工作。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继续抓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和中职学校、高等学校《法律基础》和《法治常识》等法治课程的设置。支持、鼓励和指导学校通过校园广播、学校网站、知识竞赛、新生入学教育、文艺展演、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主题班会、主题团队日活动、“双百”报告、模拟法庭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抓好《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中小学法治校园文化创建试点工作。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命名活动。

  五、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1.加强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民族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的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在增强法治理念和提高法律素养中的熏陶作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

12.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支持和引导法治微电影、法治漫画等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传播,下大气力推出法治文化精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不断提高渗透力,扩大覆盖面。配合一年一度开展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把法律知识法治理念一并送到农村和农民群众心中。

13.推进法治文化设施建设。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场所,建设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文化项目,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对提高民众法治意识潜移默化的作用。以提高法治意识为引领,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保证“法律六进”活动质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增强法治文化底蕴,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策划设计好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命名一批法治文化场所示范点。

  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4.起草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法治创建工作的指导,推进法治创建制度化、规范化。建立科学完备的法治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使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可量化、易考核和便操作。各地、个部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争取,把依法治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明确任务,分解责任,抓好落实。

15.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基层部门和组织、行业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和诚信守法星级示范户等创建活动。继续推行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提高基层法治化治理水平。

  七、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16.加强新媒体普法平台的建设。要结合实际开拓新阵地新载体,不断丰富普法方法和手段,做到现代传播技术发展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就要跟踪到哪里,使法治宣传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同步同行,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率。当前,各地、各部门要把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快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科技化和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法治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开通运行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普法微信公众号,与“黔微普法”形成合力,构建全省普法新媒体矩阵,实现新媒体普法宣传集群效应。

17. 不断丰富内容,提升新媒体普法平台的品质。要潜心研究制作内容新颖,接地气的“以案释法”宣传案例,着力增加作品的原创性,动员和鼓励普法工作者积极参与创作法治作品,采用人民群众乐意看、看得懂、听得懂、记得住的表现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努力提高新媒体普法平台的时尚性、趣味性,用深入浅出、生动活泼的形式寓教于乐,为人民群众解疑解惑,对社会各种热点难点问题、涉法案件事件、涉法观点等,进行准确解读、及时解读、就事论法,形成正面和专业的舆论态势。

18.注重创新方式,增强新媒体普法平台的互动。要根据受众对象的心理需求,提供个性化普法,可以制作语音、微视频等让受众随时随地收听、收看,潜移默化引导受众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新媒体普法平台的互动性,提供线上及时有效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以满足参与者的法律需求,将传统的被动式接受“灌输”教育变为主动参与思想交流,提高法治宣传的质量;(“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开通上线以来,成立由100名执业律师组成的“新媒体普法律师服务团”,免费在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6.26”国家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定时段,开展线下线上相结合的主题活动,以互动答题、活动评选等方式提高平台的趣味性,吸引受众关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9.打造普法新媒体专业队伍。着力建设一支适应新媒体普法格局的数字化普法队伍,培养一批善于开拓法治文化新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和熟练掌握多媒体技术、善于引导网络舆论的宣传人员。各地、各部门要重视新媒体普法工作人员的培养,明确专人负责普法新媒体的采、编、审工作,及时更新、充实内容,不断提高新媒体普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经费投入,为新媒体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八、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构机制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0.未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的,要尽快建立,越是健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大格局,越要充分发挥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职能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出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实行年度考核,完善普法责任工作推进、督促考核、考核评估等相关工作制度。大力加强普法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指导,强化考核,引导各地各部门进一步优化配齐、配强法治宣传专职人员,确保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保障到位,运行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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