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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中、高考期间复习备考工作,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考试环境,昨日,宜昌市住建委下发通知,规定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时间表,禁止施工噪音。

通知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合理安排工作,即日起至6月22日止,每日12:00至14:00、22:00至次日6:00,禁止一切产生噪音污染的施工作业;6月7日至8日、6月20日至22日,除经市政府批准的重点、抢险工程等外,全天禁止产生噪音污染的施工作业。宜昌市将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人,认真执行中、高考期间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同时,做好中、高考期间扬尘防治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建筑扬尘防治措施,土方外运、钻炮眼等容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应严格管控。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有违反该通知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717-6448222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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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噪声问题,记者咨询了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我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将城市区域划分为五类环境噪声标准,并且有各自的适用区域:0类标准,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适用于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1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2类标准,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标准,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工业区;4类标准,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适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线道路的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除此之外,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能超过标准值15分贝。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针对噪声污染问题,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和投诉,有的则表示“貌似很多部门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个部门管”,有种“投诉无门”的感觉。

对此,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工业企业噪声,市民可向环保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86690035;高音喇叭、社会生活类噪声,市民可向公安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110;其他噪声,市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9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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