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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警示教育片旨在帮助全区广大领导干部筑起牢固的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牢记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谨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王洪钟案件警示录观后感,欢迎阅读!

篇一:王洪钟案件警示录观后感

昨天中央纪委剖析门头沟区原区长王洪钟案件警示录,2001年至2013年间,王洪钟收受或索取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96万余元,而他在忏悔录里表示,“我收受的所有钱物都在”。

在王洪钟的违纪违法问题中,工程建设领域相关问题占了大多数。向其行贿的人绝大部分也是从事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的商人。他享受着权力变现带来的优裕生活与满足感,收受好处的王洪钟利用职务便利,任意插手工程建设多个环节,为老板们“拿下”项目发挥作用。在错误政绩观的驱动下,王洪钟任职期间存在大量不经集体决策、不经法律程序、不正确行使职权的行为。在密云任职期间,王洪钟对该县老城区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造。他仅用短短三年时间,就将县城内低矮平房全部拆除。在门头沟任职期间,王洪钟一上任就推进大量拆迁工程和市政工程,追求看得见的政绩。老百姓甚至用“王指倒”来形容他在拆迁等工作上的速度和力度,称他“指哪儿哪儿倒”。

由于按规定程序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进行招投标用时较长,急于看到“成效”的王洪钟就绕过这些法律和制度规定,主导了大量“边建设、边审批、边招标”的“三边”工程。有的工程没有办理开工许可,就直接破土动工;有的工程没有办理规划变更,违法用地;更有的工程直接违反了国家关于土地规划方面的强制性规定,结果建成的是一个违法建筑。

王洪钟在忏悔录中写道:“上半年,我听闻市纪委正在对我进行调查,也曾想把问题列出来,向市纪委汇报。但自己始终没有鼓足勇气,一直找借口往后拖……我收受的所有钱物都在,也曾试图将其退还相关人员,但这种做法似乎也不正确。实际上从去年(2013年)下半年以来,我的思想压力非常大,心里一直处于矛盾状态。”最终,王洪钟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2015年12月,王洪钟因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

篇二:王洪钟案件警示录观后感

市纪委昨天发文介绍本市推进纪律教育情况。此前,市纪委向市属各委办局和各区县推送《北京市正风肃纪教育片选集》,其中包括警示教育片《“任性”的区长——门头沟区原区长王洪钟案警示录》。

去年8月,作为北京近年来第一个落马的在任区长,王洪钟接受组织调查。今年4月,王洪钟由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很多单位近期组织观看了该片,一位看过警示片的干部不禁感慨,王洪钟为谋求政绩,违规违法大干快上,工作作风粗暴,让下级有苦难言,很多富有戏剧性,引人深思。

任性表现一

人称“王指倒” 指哪儿哪儿倒

警示片片名提到了“任性”,顾名思义,该片讲述了王洪钟当区长时在工程建设等方面不走程序的任性之举,也介绍了他在工作以及为人处世上的“任性”和不守规矩。

王洪钟在仕途上属于年轻有为的干部,1965年出生的他在新世纪初就担任密云县委书记,后来在市市政市容委工作过,再后来的门头沟区长成为他仕途的终点。他在主政过的地方有干事雷厉风行和个性鲜明的名声,突然落马,让不少人感到意外。曾经在工作场合意气风发的王洪钟,在片中比较憔悴,头发有花白之色,穿着宽松的运动服,说起所犯错误会露出懊恼的神情。曾经和王洪钟一起工作过的同事在片中出镜,介绍以前的情况。有的人表示他确实是想干事的领导,还有的人为他的结果感到惋惜。

王洪钟的“任性”集中表现在工程建设上求快而忽略程序,片子介绍了一些案例。他到门头沟工作之后,一些工程建设,比如棚户区改造、河道改造等,以不同寻常的速度推进。快速建设存在问题和隐患,比如一座刚翻修的建筑在几年后被拆除,从下达要求到动手开拆也就几天。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市财政局批准走程序,但没有什么论证就直接拆了。根据核算,这导致数百万元国有资产被报废处理,损失严重,而且这种事还不止这一起。

一位曾经和他一起工作过的干部在片中介绍,王被老百姓称为“王指倒”,指哪儿哪儿倒,觉得不喜欢的就要拆,这个称呼用来形容他在拆迁等工作上的速度和力度。他要求很多事情赶快做,有时候部下问有没有文件等东西,他会表示没有这些,“我是区长,让你干你就干”。

任性表现二

经常骂下级 半夜拎部下到办公室

片中介绍,他求急求快的同时也顾不上修养了。他曾经的部下介绍,有些任务完不成就会挨骂,有的年龄比他大的也被骂,而且骂人的话比较难听。他精力充沛,有时候会半夜叫部下到办公室,大家都折腾不睡觉。有的部下介绍,他长期一意孤行,有了一言堂作风,别人给他提意见自然也不接受,听不进去,“很任性”,后来也就没人在他面前提意见了。这些都让他的有些下属感到无奈,有的说有些事情虽然都知道是违纪的,但也很无奈,到后来不想干了,因为认为风险太大,不踏实。

任性表现三

大工程先上马 再假造会议纪要

市审计局的报告提出门头沟区有的重大工程,存在没有签订相关合同,施工单位不具备资质等问题。很多项目都是大干快上,省略了一些必要的程序。有的事项没有履行相关程序,他的办法是实施之后补需要的会议纪要。

有的工程建设没有预算,如果要调整应该走相应程序,但这些都被跳过,直接上马开始干,有时就违反了财政支出相应程序。他明知财政不堪重负,依然做很多工程。他曾经的部下认为,他这么着急是政绩观有问题,做这些为了让领导看见政绩。

王洪钟自己对这种忽略程序追求速度的解释是:“在市政管委六年,把自己憋得够呛,到了门头沟利用这个机会,把这点事儿好好干。”

任性表现四

为老乡揽工程 索贿时声称修庙

该片认为,王这么不讲程序大干快上,除了着急捞取政绩,大干快上还为了获得经济上的好处。片中介绍,门头沟大建设让很多企业纷纷前来,为了获得利益,很多企业家也开始巴结王洪钟。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和王是老乡,王到了门头沟后,这家公司也来到这里,后来承担了区里很多市政园林工程。该公司负责人回忆,他逢年过节也会给王送点儿,而他获得的这些项目没有履行相应的招投标程序。

警示片中显示,前述公司负责人几年间给他行贿数百万元,其中有一部分是王主动索要的。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王给了自己很多工程,不表示说不出口。王也认为朋友找自己办事儿很正常,不太当回事儿。

片中介绍,王索要钱财多以修缮寺庙为由,这些钱一部分最后确实到了庙里,还有一部分在自家阳台上堆放。他还找自己的亲戚帮他把钱存起来,此外,还以别人名义买房等。(记者 李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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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审核分配部副部长董珺、科员刘文哲受贿。2013年,刘文哲为部分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人伪造、瞒报相关材料,伙同董珺在资格复审过程中,为杨某等8人提供便利,收受杨某等8人好处费人民币82万元,其中董珺分得44万元,刘文哲分得38万元。经门头沟区住建委机关党委会议讨论,并报请门头沟区住建委党组批准,决定给予董珺开除党籍处分;经门头沟区住建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董珺、刘文哲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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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体育卫生中心体育科职员刁辉利用职权谋利。2011年至,刁辉利用职务便利,推荐丰台区体育卫生中心从其本人及亲友经营的公司采购物品,共计人民币74.11万元。6月,刁辉推荐丰台区教育后勤服务中心从其本人及亲友经营的公司采购10套体质健康测试设备,共计人民币91.37万元。经丰台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刁辉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篇三:王洪钟案件警示录观后感

8月26日,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区长王洪钟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经查,2001年至2013年间,王洪钟利用在北京市密云县、门头沟区担任领导干部,负责密云县、门头沟区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96万余元。此外,2010年至2012年在担任门头沟区区长期间,王洪钟违反规定拆除门头沟区体育场,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随后,王洪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5年12月,王洪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收受好处搞利益输送,

上下其手干预工程建设

“我经历了多个工作岗位,特别是对城市建设、城市拆迁、工业开发区建设有一定的经验……”《忏悔书》中,行笔至此,王洪钟心中想必会涌起一番自矜。

王洪钟在担任北京市密云县县长、县委书记和门头沟区区长期间,正值上述两区县城市建设快速推进期。在他主导下,市政建设、棚户区改造等方面上马了大量工程。特别是到门头沟区后,王洪钟主导进行了23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建成一湖十园、五水联动的城市景观体系,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基础设施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大量工程建设也意味着大量资金投入。面对政府工程这块“肥肉”,众多建筑行业商人循迹而来,“虎视眈眈”。而主导这些工程的王洪钟,自然成为商人们“围猎”的目标。为拿到工程项目,商人们不惜成本拉拢腐蚀有关领导干部。在王洪钟的违纪违法问题中,工程建设领域相关问题占了大多数。向其行贿的人绝大部分也是从事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的商人。

对别人送来的钱物,王洪钟起初也主动拒绝或退回。但时间久了,次数多了,就慢慢习以为常。面对在鞋盒里、水果篮里、纸箱里送来的大量现金,王洪钟心知肚明,但仍来者不拒,坦然收下这些“礼物”,享受着权力变现带来的优裕生活与满足感。来来往往次数多了以后,一些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人甚至被他纳入自己的“朋友圈”。经营石材的李某某,是王洪钟在房山工作时认识的。到密云和门头沟工作后,王洪钟仍想方设法让李某某承揽工程、供应石材。精明的李某某赚得盆满钵满,自然也不会忘记“孝敬”王洪钟。而后者不仅“理所当然”地收受,甚至主动索取。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不求回报的行贿。收受好处的王洪钟利用职务便利,任意插手工程建设多个环节,为老板们“拿下”项目发挥作用。他或表面上提出承包商范围由下属决定,实则早已暗示下属选取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公司承包工程,有时甚至直接指定承包商;或在建筑材料采购环节,直接指令有关公司采购向其行贿的厂家材料;或在土地出让和手续办理方面,为有关人员提供便利,等等。

大干快上揽政绩,

“任性区长”“边建设、边审批、边招标”

在错误政绩观的驱动下,王洪钟任职期间存在大量不经集体决策、不经法律程序、不正确行使职权的行为。

在密云任职期间,王洪钟对该县老城区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造。他仅用短短三年时间,就将县城内低矮平房全部拆除。在门头沟任职期间,王洪钟一上任就推进大量拆迁工程和市政工程,追求看得见的政绩。老百姓甚至用“王指倒”来形容他在拆迁等工作上的速度和力度,称他“指哪儿哪儿倒”。

由于按规定程序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进行招投标用时较长,急于看到“成效”的王洪钟就绕过这些法律和制度规定,主导了大量“边建设、边审批、边招标”的“三边”工程。有的工程没有办理开工许可,就直接破土动工;有的工程没有办理规划变更,违法用地;更有的工程直接违反了国家关于土地规划方面的强制性规定,结果建成的是一个违法建筑。

在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等“三重一大”事项时,王洪钟常常不按照程序规定报区委常委会讨论同意,而是在他主导的区政府常务会上通过以后就开始执行,有的施工项目甚至连会议都是事后补开的。比如,按照门头沟区关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规定,超过10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出,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后,须报区委常委会同意才能执行。但习惯了“一言堂”的王洪钟,仅仅在区长办公会上提出某一事项并形成会议纪要,就拨付1800万元扶持资金给某房地产企业。

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对时间和速度的盲目要求,使得几乎所有工程建设方面的程序规定到了王洪钟这里,都变成一纸空文,取而代之的是会议纪要和王洪钟本人的命令、批示。

王洪钟的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依法行政原则,削弱了国家法律和政府的公信力,给公共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同时也为他为所欲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正如王洪钟在悔过书中所写:“在这些工程建设时,没有按有关程序规范建设,特别是没有规范的招投标程序,只是图时间、赶速度、要进度,这就为不正之风留下漏洞。”

恃功骄横,民主生活会上

自我隐瞒、欺骗组织

工程建设方面的“大动作”“大手笔”带来了城市面貌的变化,也让王洪钟赢得了“有魄力、能干事”的评价。

面对大量工程建设方面的“显绩”,王洪钟居功自傲之心渐生,把成绩当作任性的资本,唯我独尊。他更加肆无忌惮地漠视制度规定、党纪国法,片面认为这些约束都是他开展工作的绊脚石。在他眼里心里,只要能干成事,用什么手段和方式都无所谓。自我膨胀的王洪钟甚至还产生“回报”心理,认为自己短期内打开落后地区的工作局面,拿一些钱也没什么大不了。

由于王洪钟是政府“一把手”,作风又强势,区政府常务会和区长办公会成为他的“一言堂”,很少有人敢于提出反对意见。下属部门被他如臂使指,有的甚至还主动靠上来,为王洪钟谋取利益大开方便之门。尤其在王洪钟担任区长初期,只要不合王洪钟的心意,官位就难保全的例子时有发生,也给后来者形成“警示”:凡是王洪钟的指示,一定要照办、快办、办好;凡是王洪钟说的工程,一定要干好;凡是王洪钟找的商人,一定要用。

在王洪钟接受调查之前,市委有关领导也曾找他谈过话,严肃指出其工作中的问题,并要求他改进。但“能人”光环让王洪钟忘乎所以,根本听不进领导苦口婆心的忠告。后来市委领导参加门头沟区民主生活会,这本是一个放下身段和面子,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向组织坦白从宽的好机会。但王洪钟顾虑重重,始终没有鼓足勇气迈出这一步,不仅欺骗了组织,也害了自己。

直到接受组织审查,王洪钟才认识到自己“触犯了党纪国法”。可惜,如他所言,“世界上根本没有卖后悔药的地方。要想不后悔,就别做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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