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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只有理想信念坚定,才能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才能对一些重大问题保持清醒的认识和理性的态度,让正念占据心灵高地。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党员学习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党员学习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心得体会(一)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这是学习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后给我的深刻启示。
为深入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中电物流公司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的要求,9月14日上午,赤峰物流公司组织全公司党员干部职工参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既是落实上级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又是关心和爱护赤峰物流公司党员干部职工的具体体现。
最让我有感触的是原内蒙古国税局局长肖占武在监狱中服刑的现身说法,听到他当初是如何一步一步走上犯罪道路的讲述,坎坷的经历,令我震惊,让我惋惜,犯罪的历程,令人深思,让人警醒。他曾是国家干部,曾有较好的工作环境、较高的收入、幸福的家庭,曾经在工作岗位上做出过突出的工作成绩,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而被委以重任,党和人民对他赋予了崇高的荣誉和信任,但贪婪、不知足使得他终究抵抗不住金钱的诱惑,放松了警惕和思想改造,导致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航道。往日西装革履,今日粗布囚衣,昔日众星捧月、风光无限,而今家不成家。镜头最后,父女在法庭相见,女儿哭着捧着父亲苍老的脸,说:“咱啥都不要了,要好好的,等你出来,咱回家吃糠咽菜……。”其实,生活很简单,家庭和睦、身体健康、吃穿不愁足矣,何必挖空心思去追逐那些本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呢?人贵在知足,知足者乐!知足者,才能常修为政之德;知足者,才能常思贪欲之害;知足者,才能常怀律己之心。
一幅幅图片,一个个故事,服刑人员和现身说法者,用他们追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作为以煤炭销售为核心任务的国家企业,每天与各种客户打交道,在今后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必须遵守“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做事”的准则。做到这一点,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也是接受警示教育的几点体会:
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活生生的事实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作为党员干部,要时时处处用党纪国法约束警示自己,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警醒意识,准确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过好权力利益关、思想道德关和廉洁自律关。要时时注重学习,处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起党纪国法和道德意识防线。要常修用权之德。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正确的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个人荣;反之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我们每个干部都要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人民给予的,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做人民的公仆,千万不要滥用权力,成为千古罪人。
二是要坚定信念,常怀律己之心。纵观贪官的落马,他们有其共同点,每一个贪官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他们起初同样扎扎实实的工作,从一点一滴做起,做出了一定的成绩,有为我党奉献的一面。但是后来随着权力的增大、地位的上升,淡化了党性修养,扭曲了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贪污受贿从而沦落为人民的罪人。廉政教育基地曝光的犯罪人员中很多人起源于法制观念淡漠,心生邪念,被一个“贪”字拉下马。从他们的人生轨迹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一切都源于一个“贪”字,贪婪的闸门一旦打开,贪欲就如同洪水决堤一样,一泻千里,不可收。我们要常怀律己之心。“月白清风夜半时,扁舟相送故迟迟。感君情重还君赠,不畏人知畏己知”。这是清朝叶存仁在离职前夜深人静之时拒收下属送来的礼品时写的诗,表现出了极强的自律意识。因此每个党员干部应自觉加强思想品质锤炼,遵纪守法,谨言慎行,不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是要以人为鉴。通过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提醒我们,个人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从中我也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以人为鉴,可正衣冠。
四是要以身作则,作好表率。作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干部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方面,要做到心不贪、手不长、嘴不馋,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得起权力、金钱的考验,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
五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接受群众监督。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不断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常系爱民之情。
虽然参观只有短短的一上午,但“身临其境”,“现身说法”的警示教育无不深深地提醒我们,一定要以他们为鉴,常修用权之德,常怀律己之心,自觉加强思想品质锤炼,遵纪守法,谨言慎行,不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党员学习栾庆伟案件警示录心得体会(二)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经济与社会取的了举世瞩目的发展,由于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特殊历史时期,孳生职务犯罪因素很多、很复杂、诱发腐败现象的土壤和社会条件尚未根除。在各种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和冲击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蜕化本质、腐化堕落,利用职务做出了危害社会及国家的行为。
事实证明,根除腐败,遏制职务犯罪孳生蔓延的势头,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严厉打击,深化改革,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加强教育等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
一、职务犯罪的特点
从大量已被揭露的职务犯罪来看,当前我国的职务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国家工作人员经受不了金钱侵蚀,利用手中权利违法大肆侵吞公共财产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或者违法做出决定、该做而不做决定的行为、利用职权侵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一)贪污受贿。在我国当前的职务犯罪中,贪污受贿行为成了众多职务犯罪的首要特征。国家工作人员经受不了金钱侵蚀,利用职务权利之便违法违纪大肆侵吞公共财产,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等行为构成了职务犯罪的贪污受贿行为。位高权重,贪污受贿是众多职务犯罪的首要特征。
(二)渎职犯罪。渎职犯罪在近年的职务犯罪中所占的比例有所上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手中权利违法、违规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犯罪。一些国家干部执法犯法、以权谋私,不但严重损坏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更加损害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二、产生职务犯罪的因素
(一)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严峻考验面前,放松学习和道德修养,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严重扭曲。消极腐朽思想恶性膨胀。是导致他们走上严重违纪违法道路的根本原因。由于不注重平时的学习。他们有的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屡屡做出违反政策的事情,有的视党纪国法而不见,滥用职权、专横跋扈不能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利。
(二)目无党纪国法、肆意践踏民主集中制,凌驾于组织之上,不接受监督制约,是导致他们走向腐败的重要因素。一些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个人权利欲恶性膨胀,严重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骄横跋扈,失去监督和制约,必然要导致腐败。
(三)对党政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认识不足、治理不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流于形式,是产生这些职务犯罪案件的温床。职务犯罪与长期以来领导干部中存在不正之风有着密切联系。不正之风催生了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而腐败分子的腐败行为又使得各种不正之风愈演愈列,使更多的干部身陷其中,不能自拔。
(四)干部人事制度缺乏公开、民主,竞争机制,为买官卖官提供了机会,同时又成为派生其他腐败的源头,很多严重的职务犯罪违法案件,在许多方面都涉及到干部人事制度方面的问题,比如,一些案件之所以成为典型的群体性腐败案件,与一些以人划线、搞“小圈子”有关,一些职务犯罪分子的买官卖官行为,已经超出了政治范畴,成为了经济性的交易行为。
(五)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的过程中,政府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为一些领导干部通过插手微观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提供了土壤和条件,由于部分地区转变政府职能等许多改革措施还没有到位,少数人通过插手微观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提供了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二是对房地产开发的管理不规范,存在随意减免税费的弊端;三是在企业产权交易过程中行政权利不当介入,产生腐败问题;四是财务管理体制不健全,资金监管不力;五是一些单位存在“小金库”已经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重要经济源头。
三、职务犯罪的防治
打击是惩治职务犯罪的治标措施,预防才是治本之策。事实证明,根除腐败,遏制职务犯罪孳生蔓延的势头,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严厉打击,深化改革,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加强教育等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预防职务犯罪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强化思想信念,树立公仆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能否正确履行职责,将直接关系到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安全,通过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纪律和法制等各个领域的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邓小平同志说:“要教育全党民志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坚持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我们要加强对干部的各方面的教育,使他们自己充分意识到腐败的严重危害,并坚决制止此类现象在自己身上和身边发生。在进行教育的同时,也要注意有效的教育方法的运用,可以开展学习讨论,进行法制观念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性,建章立制,纠正错误问题等。把预防职务犯罪的内容纳入到干部培训中、干部管理中,开展经常性的廉洁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使预防犯罪的关口前移,真正筑起稳固的思想防线。
(二)加强权利制约,强化监督机制,在强调自我约束力的同时,明确岗位职责,分级管理,避免管理权力过于集中,有利于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高效工作机制。公开管理办法、管理程序以及具体事项的决策过程,提高管理的透明度,针对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应从几个方面强化监督机制的建设:一是强化党内监督。要通过加强民主集中制,加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制度等,强化党委内部的监督和纪委的监督。二是强化行政监督。主要是要扩大监察机关的权限,要完善行政监察管理体制,使之能相对独立行使监察权。三是强化经济监督。这方面的监督主要是指国家授权经济监督职能的专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的监督机构,按照一定的法律、制度和纪律对一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以及国家公务人员的经济行为进行监察和督促,这是防止贪污、贿赂、挥霍浪费等职务犯罪现象的重要手段。四是强化民主监督。重点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协机关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围绕反腐倡廉,积极抓好民主监督。五是强化舆论监督。要在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尝试给予新闻媒体的知情权、调查权、评论权、曝光权,使之不失为制约职务犯罪的锐利武器。强化权力制约。
(三)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打击犯罪是为了更好地挽救、教育更多的人不去犯罪,并以此为戒,避免重蹈覆辙。在职务犯罪高发期,治乱要用重典,所制订的法规要加大惩罚的力度,量纪量刑要从重,要增加职务犯罪的政治成本和经济成本,在政治和经济上要给予职务犯罪分子沉重的打击,使其在党内无藏身之地。另一方面要克服执法中的“软骨病”,排除各种干扰,刚正不阿执法。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公民。只要违法的都要依法严惩,以震慑职务犯罪分子。以法治腐,把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的轨道。面对性质恶劣危害极大的腐败现象,加大惩治力度不失为一种有效做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来的社会主义法制基本原则,这也应该是以法治腐,把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基本要求。因此,对犯罪的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必须一查到底,把打击职务犯罪作为预防犯罪的重要内容。对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需要交由有关单位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的,及时建议有关部门处理,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地良好效果。
职务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可以看出,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工作中,必须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才能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