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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途径,下面是沈阳市公务员在线学习网登录平台网址,欢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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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10]18号)等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建立健全更加适应振兴发展需要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沈阳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加快全面振兴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坚持改革创新、竞争择优;坚持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坚持质量第一、注重实效。

3.主要目标:通过全面实施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办学体制更加开放,形成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其他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办学格局;运行机制更具活力,进一步形成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的计划生成机制、优选培训机构机制、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相结合的干部参训机制、培训质量考核评估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教学体系更有实效,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保障体系更趋完善,领导责任制得到落实,宏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学风进一步端正,培训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到2020年,初步建成与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需要相适应、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求相符合、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衔接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二、全面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

4.深化党校(行政学院)办学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区县(市)两级党校(行政学院)整合、重组,不断增强整体办学实力,提高办学水平,满足干部队伍日益增长的培训需求。区县(市)委党校一般可作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的分校,由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统一教学计划、统一调配师资,也可拓展培训职能,整合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将培训对象延伸到基层党员干部。坚持从实际出发,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区、县(市)级党校可以精简重组。2011至2012年,为试点探索阶段,分别在区、县(市)各选择一个试点。在跟踪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指导性意见。2013至,为扩大推动阶段,试点范围不低于总量的60%。2015年,全面完成整合、重组。

5.优化整合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少而精、突出特色的原则,大力推进相关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整合。原则上不再新建市级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区、县(市)级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除极特殊需要外,都要逐步撤销,其培训资源和职能可并入市级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或同级党校(行政学院)。对于名不副实、主要靠非教育培训业务进行营利性活动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其办学资格。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改革涉及面广,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积极稳妥推进。

6.构建更加开放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市委党校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突出“党校姓党”办学特色,增强培训实效。继续加强国内著名高校高端培训、“名家讲堂”大讲座培训,积极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培训。结合实际需要,加大实践培训的分量,建立各类实践教研基地,为加强干部能力培养和党性锻炼提供直观、生动的课堂。鼓励和引导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干部教育培训。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趋利避害、更有成效的方针,积极稳妥有效地利用境外培训机构开展好干部培训。

7.加快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为适应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尽快建设市级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打造“沈阳市干部教育网络学院”,更好地满足干部多样化学习、终身学习的需求,有效缓解工学矛盾。2011年底投入试运行,2012年底正式开通。新建网络平台要具有教、学、考、管的完备功能,具有开放、兼容、共享的能力,能够承担全市干部队伍大规模在线学习的任务。

8.完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把需求调研作为培训计划生成的必经环节。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深入研究全市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对干部素质能力的新要求,提出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培训班次、重点培训项目进行需求调研,有针对性的提出教学计划。干部所在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成长需要,主动提出培训需求。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调研成果共享制度,建立培训计划协调会商机制。市委党校年度培训计划,要征求各区、县(市)委和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的意见。

9.建立竞争择优办学机制。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高等院校培训基地和经过资质认证的社会培训机构之间建立有序参与的竞争择优机制,引导各类培训机构以质量求发展,不断激发办学活力。大力推行项目管理制度,对市场可替代性强的培训项目,采取直接委托、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择优确定培训项目承担者。加强对干部培训竞争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市场,确保培训机构公平参与、规范运作、能进能出。

10.改进干部参训机制。按照组织调训为主、自主选学为辅的要求,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制度,严格执行干部调训计划申报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抽调干部参加培训,报组织部门审批。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统筹协调调训计划,防止多头调训、重复培训、多年不训等问题。对重大培训专题和重点培训对象,可实行点名调训。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加大组织调训进修类班次的选修课比例,充分利用学分制管理办法和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鼓励干部自愿参训。逐步扩大干部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和培训时间的自主权。适时研究制定干部自主选学办法,规范和推进干部自主选学工作。

11.完善学习培训考核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干部培训与干部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进行任职考察时,要考察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情况和培训考核评价结果。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提任领导干部达到规定培训时间的要求,严格执行干部学习培训情况考核制度,落实好干部教育培训述学制度、档案制度,将干部学习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如实记入干部信息库,并将重要培训情况纳入干部人事档案。对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重点班次,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委托或会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考核并作出鉴定,向干部所在单位反馈。推行学时学分制度,实施量化考核,达不到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无特殊情况,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12.健全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与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从实际出发,共同研究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素质能力模型,制定分类培训大纲,明确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岗位培训的目标、内容和方式等,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市委组织部要会同市委党校,研究制定更为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和指导体系,推行定期评估制度,有计划地对区、县(市)和市直部门培训机构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依据。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培训机构要责令整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组织学员对培训项目、课程设置、师资水平、教学管理等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教学水平。

13.完善培训内容体系。着眼于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不断完善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体系。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重点解决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问题;强化业务知识学习,重点解决本领恐慌的问题;强化优秀传统文化学习,重点解决道德缺失问题;强化学用结合,重点解决实践发展的问题。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会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学科、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打造具有沈阳特色的品牌培训项目,实施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工程,大力开发案例教材。市委党校主体班次要突出“五大教育”(信仰教育、忠诚教育、敬畏教育、廉耻教育、增智教育)重点。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内容更新率每年至少达到30%。

14.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改进培训班次设置方式,突出按干部类别或专题设置培训班次,推行专题研究、短期培训、小班教学,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改进讲授式教学,大力推广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行动式教学,积极探索具有沈阳特色的项目式、组合式教学和主体班学员自我管理的学习模式,促进干部思维和行为方式转变、能力提升。探索完善干部免职脱岗培训、后备干部个性化定制培训和跨地区、跨部门、跨学校的合作培训模式。探索主体班次实施弹性学制或分段式集中教学。倡导异地培训、挂职培训。采取实际举措,鼓励推动干部在职自学。

15.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体现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资格考核评价体系和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办法。推行教师竞争竞聘上岗,并将岗位等级、工作业绩与薪酬挂钩。强化专职师资培养,积极提供高层次研修、挂职锻炼、实践锻炼,参与省、市党委和政府有关重大问题调研的学习机会。专职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努力建设兼职教师队伍,选聘优秀党政领导干部、各界精英模范、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结合形势需要有计划地安排市级领导为市管干部作专题大讲座,推动市管领导干部为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干部作专题辅导。建立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

16.强化学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明确责任、共同努力,积极做好学风建设工作。教师和学员要严守纪律、端正态度。制定学员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价办法,全面考核学员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运用理论和知识、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等情况。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好考核评价结果的管理与使用。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干部学习培训期间的表现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对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的组织领导

17.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查研究,帮助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能,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机关工委、编制、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教育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好相关改革任务和要求,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8.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市下达的培训计划,将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制度,改进培训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完善经费“跟着项目走”的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经费“跟着干部走”的使用方式。各区、县(市)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保证培训工作整体部署实施。逐步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和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机制。

19.加强检查指导。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和调查研究,针对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指 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要报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备案。针对不同地区、部门和培训机构的特点,搞好分类指导,有效推进改革。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大胆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工作重心与资源向基层下移和倾斜,做好对街道、社区和乡镇、村、企事业单位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及指导。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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